2008年1月10日星期四

(news) 广东省高院裁定许霆案"发回重审"

广东省高院裁定许霆案"发回重审"
核心提示:广东高院今天确认,备受关注的许霆恶意取款案已经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开庭时间初步定在下周一。
 
 
网易江苏无锡网友 ip:222.191.*.*: 2008-01-10 16:43:34 发表
许霆返还全部金额,最多判1年以内;
银行ATM欺骗,诱导犯罪,赔偿17万作为许霆精神损失费。

 
网易北京网友 ip:125.33.*.*: 2008-01-10 16:42:29 发表
别的话不多说:感谢平凡的网民给予的巨大舆论支持!你们才是最棒的!
----网易评论专家:墩炮

网易浙江杭州网友 ip:125.119.*.*: 2008-01-10 16:42:21 发表
扇一巴掌,再给你揉揉
感动的热泪盈眶
 
网易四川成都网友 ip:222.209.*.*:
2008-01-10 17:30:09 发表
网易广东广州网友(58.248.*.*):
不但不能判罪,而且不用还款!
理由如下:
1、银行ATM是银行的延伸。
2、储户到银行取款是正当合法的行为。
3、银行有约在先"钱款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可视为银行与储户的合同条款,双方都得遵守。既然银行少给了钱要储户自己负责,储户不能向银行追讨,储户自己接受教训,那么银行多给了钱自然要银行自己负责,银行不能向储户追讨,银行自己接受教训了。
4、合同是双向的,银行少给了钱不算银行不当得利,银行多给了钱就算储户不当得利吗?
5、能将正当合法的行为、符合履行合同条款的行为说是犯法吗?

网易福建泉州网友 ip:125.78.*.*: 2008-01-10 20:56:21 发表
哎!郁闷啊,还让人活吗?比如说房子吧,开发商看上一块地,如果有人不搬,开发商就叫法院强制执行,开发商盖好了房子房价高的老百姓买不起,是否我们可以叫法院强制执行一下,把房价降一降呢???????????

 
网易广东广州海珠网友 ip:219.136.*.*: 2008-01-10 20:55:45 发表
我认为很有必要审审那个判无期的法官。

网易广东广州网友 ip:218.107.*.*: 2008-01-10 20:55:40 发表
这样的判罚,是法官有问题呢?是法律出了问题?还是做为老百姓的绝大多数网友出了问题?或者是这个社会出问题了呢?

网易浙江网友 ip:123.153.*.*: 2008-01-10 20:54:06 发表
柜员机取出假钱--->银行无责
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柜员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
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被判无期
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天理何在????????????!!!!!!!!!!!!!!!!!!11

网易山东荷泽网友 ip:222.133.*.*: 2008-01-10 21:00:50 发表
真他妈的黑,上次银行取款机里面出来练功钞,那么银行也同样是犯了诈骗罪,是不是银行员工也要判无期呢??
 
网易江西南昌网友 ip:220.175.*.*: 2008-01-10 16:49:02 发表
银行出错,储户损失,出面解释一下平息。银行出错,银行损失,得益储户坐牢。
 
网易河南郑州网友 ip:222.88.*.*: 2008-01-10 16:57:08 发表
妈的,银行就是牛!我昨天到邮政储蓄ATM取款100,出单字说交易成功,却没有吐钞。把问题给柜台,给了我张单字,让写名原因。说是经审核后把钱转到帐上,需要一周时间。我靠!从始至终都没给我说一句道歉的话。说这属于ATM的事情,银行管不了!!

网易海南海口网友 ip:59.50.*.*: 2008-01-10 16:56:55 发表
法律知识针对百姓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网易辽宁盘锦网友 ip:221.0.*.*: 2008-01-10 17:04:05 发表
你自己的衣服破了漏着个腚,看了的人还要被挖去双眼吗?
 
网易湖南长沙网友 ip:222.240.*.*: 2008-01-10 17:08:35 发表
确实,如果真的要判许霆无期徒刑的话,将是对法律的亵渎,因为从犯罪构成来分析是绝不可能得出如此结论的。我以前对法律有所了解,本案的准确定性应该是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只能要求其如数返还,最多进行批评教育和道德上的谴责。这一案件也提醒执法者在执行法律时一定要准确把握法律精神,不要停留于本本主义,不要把法律条文当成霸王条款。

网易山东济南网友 ip:60.217.*.*: 2008-01-10 17:08:30 发表
朋友们不要太乐观,发回没准判个死缓也不一定,现在的法院根本没谱。

网易福建泉州网友 ip:222.77.*.*: 2008-01-10 17:23:44 发表
网易山东青岛网友(219.147.*.*) 的原贴:
法律为什么要偏摊这些叼民呢?中国为什么让美国看不起!就是因为有这种叼民(是指在中国月收入不足5000元人民币的人)叼民该判死刑!!!!!
网易陕西西安网友(125.76.*.*) 的原贴:
往上数3代,先把你爷爷枪毙了吧,他符合你所谓的要求,枪毙了也就没你这个小崽子了
网易四川成都网友(222.209.*.*) 的原贴:
一楼的纯粹是TM个HMP.CHAO他LM
网易山东青岛网友(60.209.*.*) 的原贴:
一楼我因为和你在同一个城市感到悲哀!!
网易山东菏泽网友(218.57.*.*) 的原贴:
一楼我因为和你在同一个省市感到悲哀!!
网易陕西西安网友(221.11.*.*) 的原贴:
一楼的从今天开始我要对青岛人带点意见.
网易四川成都网友(222.210.*.*) 的原贴:
一楼的我因为和你在同一个国家感到悲哀
网易广西钦州网友(116.11.*.*) 的原贴:
一楼的我为你存在这世界感到悲哀
一楼的,我身为人类,因为和你不同类感到十分地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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