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3日星期日

网易的邮件广告

今天才注意到,用网易免费邮箱发邮件,网易会在邮件最后加上美妙的页脚 - 广告(vip用户好像没有加广告)。也就是说,你每发一封邮件,就免费帮网易发一次广告。



(免费个人网站提供商也有类似的问题,ik8.com最初是没有广告的,支持Javascript,很棒,但是自从AJAX的发现,ik8.com强行删除了所有用户的Javascript文件,并强行在用户网页的各个角落帖上广告。)

网易邮箱也算得是国内邮箱的老大了,我很早就用了网易的163和126邮箱,从最初的简单框架方式到最近的AJAX体验,同期都做的比国内同类产品好,最突出的有点就是速度快,发附件很有用,最早的时候支持30M附件(现在不行了)。

但是在一些小问题了,网易也许就表现得有点鼠目寸光(别打网易相册的主意)了。

一封邮件最后的小广告,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每个用户每一封邮件都强行带上这样的东东,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但是人家网易在"服务条款"里有说"...同时,网易公司保留对申请了163.com免费邮箱的用户投放商业性广告的权利。"所以只能怪自己当初鼠目寸光,只看到免费,没注意到条款和广告(服务条款的性质:条款,而不是服务)。

但是我要说的是,你可以在我的网易免费邮箱里放广告,但是你没有权利广告放在我的邮件里。

当有一天,你发一封10个字的邮件里,却带着100个字的广告时,天哪,无语~~


PS:免费的服务就应该是最好的服务,否则你就不配免费。(来自《读者》)

PPS:此文并非针对网易或ik8.com,而是针对整个无度的广告业。




闲耘补语 2007/5/14:
在“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上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提到了关于广告的问题,其中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发送或者委托发送互联网电子邮件的行为:
(一)故意隐匿或者伪造互联网电子邮件信封信息;
(二)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向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
(三)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时,未在互联网电子邮件标题信息前部注明“广告”或者“AD”字样。

网易是没有权利在邮件里添加广告的。即便不如此,难道网易就有权利添加,删除,或者改变用户的邮件内容吗?擅自在用户邮件里添加广告或者其他内容合法吗?并且,网易是不是应该在用户邮件的标题前添加上“AD”或者“广告”字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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